::本学年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完成了2013级新生入学“绿色通道”、2013-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、学生资助工作培训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,根据《“吴亚军助学金”实施办法》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于10月9日下发了《关于做好2013年本科生“吴亚军助学金”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学字[2013]46号)文件,分别对“吴亚军助学金”已获资助学生进行复审,以及在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中进行受助资格评定。文件中对助学金的资助对象、申请条件、评审程序和上报材料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,工作开展情况如下:
::(1)名额分配情况
::根据助学金设奖名额,按照各学院在校本科生数进行名额初次分配;结合我校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,基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信息进行学院间名额微调,各学院2013级“吴亚军助学金”新评名额分配如下:
学院 |
名额 |
学院 |
名额 |
航空学院 |
2 |
自动化学院 |
2 |
航天学院 |
2 |
计算机学院 |
1 |
航海学院 |
1 |
理学院 |
2 |
材料学院 |
2 |
管理学院 |
1 |
机电学院 |
2 |
人文与经法学院 |
1 |
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|
1 |
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|
2 |
动力与能源学院 |
1 |
生命学院 |
1 |
电子信息学院 |
2 |
教育实验学院 |
2 |
::评定工作按照学生本人申报、逐级推荐、学院评定公示、学校审查公示、校领导小组审批等环节严格执行,评定程序符合相关文件及管理制度规定:
::1)学生填写申请表,出具申报奖项所需材料(成绩单、家庭经济情况说明等),递交所在学院;
::2)学院审核所有申报材料,按照指标确定推荐学生名单;
::3)学院将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全院公示;
::4)学院上报学生申请材料和汇总名单至资助管理中心;
::5)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查;
::6)将汇总后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全校公示;
::7)公示结束后,报请校领导小组批准,相关材料报设奖单位。
::(3)公示及发放情况
::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公示环节分为学院公示、全校公示两次进行。学院初评阶段,在公开申报,公平竞争,透明评审的基础上,各学院均对初审名单进行了院内公示,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于10月18日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;学校审查阶段,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材料,于10月25日至28日期间对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再次公示,确保评定工作真正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公示期内未接到对推荐学生的任何反映,期满无异议。
::10月29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助学金发放清单报送财务处,10月30日所有助学金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卡中。
::(4)评审结果
::2013年,我校“吴亚军助学金”新评本科生25名;复审合格学生68名;取消资格学生 6名,增补学生6名;休学学生1名,停发休学期间助学金10000元。全年共计发放助学金99万元整。
学生处
2013年11月28日